论文版权转让协议
甲方(作者):
乙方:《有色金属》编辑部
甲、乙双方为了维护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双方就论文出版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是论文 (以下简称该论文)的作者之一并代表其他合作者。该论文已被录用并准备在《有色金属(矿山部分)》发表。
2. 甲方保证该论文为自己的原创作品,无一稿多投,且不涉及侵权和泄密问题。
3. 甲方自愿将该论文的发行、传播、复制、翻译(任何媒体、任何语言)权利转让给乙方。
4. 该论文在乙方编辑出版的刊物上首次发表时,乙方向甲方收取一次性版面费 陆佰元整(¥600元)。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后的15日内将版面费和本协议书汇(寄)出至乙方。
5. 该论文发表后,乙方向甲方赠送当期样刊2本并支付稿费,甲方同意本论文的稿酬及著作权使用费由贵编辑部合并在论文稿费中一起支付。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 其他未尽事宜,若发生问题,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有色金属》编辑部(盖章)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23号楼《有色金属》编辑部
邮编: 邮编:100070
联系人: 联系人:《有色金属(矿山部分)》编辑
电话: 电话:010-63299757
E-mail: E-mail:ysks@bgrimm.com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请甲方尽快将签订的协议书返回,可通过邮寄原件或扫描件发E-mail至乙方。